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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权纠纷适用程序有哪些

阅读数:51 时间:2025-01-06 来源:admin
监护权纠纷适用程序有哪些

一、监护权纠纷适用程序有哪些

监护权争端大部分情形下适用于普遍程序与特殊程序两种审理形式。所谓“普通

程序”乃指法院在处理各类常见民事案件时依法采取之司法流程,其中涉及到诉求提起、案件接受审议、审判筹备工作、庭审阶段以及最终裁决等主要步骤。而“特别程序”则主要运用于诸如选民资格审查案件、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是否具备完全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归属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有效性案件以及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等特定类型的争议事宜之中。当监护权纷争案件中存在需要认定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复杂情况之时,便有可能纳入“特别程序”的审理范畴内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二、监护权变更诉讼适用程序有哪些

监护权变更诉讼适用特别程序。一般需由直接抚养方有变更监护权的正当理由,如对方存在虐待、遗弃等不利于被监护人的行为等。起诉方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等相关材料,法院会进行审查。若符合条件,会指定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审理过程中,会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对相关证据进行审查。经审理,认为变更监护权确有必要的,会作出变更监护权的判决;若认为条件不成立,则驳回起诉。整个过程注重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变更监护权的决定是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

三、监护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监护权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以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和社会秩序的正常。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经审查核实,权利人的权利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曾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诉讼时效可能会中断或中止,从而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所以,遇到监护权纠纷时,应及时采取法律行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监护权争端常采用普通与特别两种审理程序。普通程序遵循一般民事案件流程,含起诉、审理、准备、开庭及

裁决。特别程序针对选民资格、失踪宣告、民事行为能力认定等特定案件,涉及监护权时,若需确认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则可能适用特别程序审理。